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3 10:26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地址:淮北市人民东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电话:0561-3021370,邮编:2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防空防震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防空防震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安排,聚焦中心工作,围绕防空防震重点项目推进,狠抓主动公开落实,全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97条。其中政策法规16条,财政资金23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5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7,政策解读5条等信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并及时对我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公开。2021年,我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予以公开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办积极履职尽责,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网站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规范设置,并主动更新了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着力维护好我办微信公众号“淮北市防空防震办”的正常运营,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升网站信息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明确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效果有待增强,我将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多发布图解、媒体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二是业务处室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我组织加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