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登记表
建设单位名称 |
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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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
烈山经济开发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北、经二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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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电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东区”项目 |
项目国标行业 |
其他房屋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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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事业单位 |
建筑地面面积(m2) |
6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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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配建人防地下室面积(m2) |
413.95 |
应缴纳人防易地建 设费(元) |
70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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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金额(元) |
70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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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理由 |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86号令)第十三条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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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
(一)一、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 筑面积的 7%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二)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 积的 6%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三)其他县城和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明确设防的建制镇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5%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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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易地建设费依据 |
一、自《意见》印发之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