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淮北市国动办网站的信息采集、审批、发布和维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是我办开展对外信息公开和交流的平台,是展现淮北市国动办风采和形象的窗口,在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中应坚持“分工负责,互动参与,及时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服务社会的作用。
第三条 网站属于非涉密网,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拟公开的机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国动办行政机关和全省国动办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第五条 市国动办综合科(行政许可科)是本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国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国动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和各项制度建设;
(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
(四)负责复核国动办政务信息的“公开属性”、“内容概述”、“不予公开理由”、“信息类别”等内容。
(五)会同监察部门对国动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办机关各科(室)及时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工作。
第六条 市国动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网站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工作文件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动办信息网络工作规划,制定有关国动办电子政务、信息网络的规定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省国动办信息网络工作;
(二)负责对市国动办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采集上报的各种信息进行筛选、编辑和确定发布栏目,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核稿;
(三)负责对市国动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发布和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报送工作;
(四)组织、协调办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受理、承办和答复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办机关网上审批工作和办机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
(六)组织理论研究,制订《条例》及信息网络工作的教育培训计划;
(七)指导信息员完成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八)完成市国动办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市国动办战备动员科负责指导协调通信站共同做好网站技术平台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其职责是:
(一)承办网站技术平台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做好网站的技术安全防范,积极配合网络安全部门对网络安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三)根据网站的工作需要,及时对网站的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和升级工作;
(四)主动协调市数字办和市政务信息网有关事宜;
(五)会同市国动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认真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网络建设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淮北市国动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