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国防动员动员办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淮北市国防动员动员办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 1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和质量检查 | 本地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从业企业 |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结合 | 市级国防动员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100% | 登记事项检查;从业资格检查;市场检查;质量检查;保密检查。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4号)第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里实施监督管理。鼓励人民防空行业协会发 挥好政策宣传、行业自律作用。 第十七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里负责,并接受发证机关以及生产地点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标志、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不得生产、销售未纳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