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23 10:09 字号:

县区国动办,办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淮北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你们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量化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淮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淮北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全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防动员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全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全市国防动员建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国防动员系统和人防从业企业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持续保持全市国动领域“零事故”,确保全市国动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排查整治人防工程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1.加强对既有人防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制度、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巡查、人员安全教育和值班值守、信息通讯畅通等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人防工程出入口情况。重点排查疏散通道、指示标识标志、防凝冻和防滑措施等情况。三是检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配置情况,定期检查、检修、日常巡查、用电用火用气设施设备情况。四是检查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常闭式防火门、防汛设施设备配置、排洪系统等现态。(责任单位:防护工程科、工程管理所、质监站、县区国动办)

2.加强在建人防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结构工程、基坑支护、脚手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指示标识标志完好情况,以及工程内用电、消防等安全状况。(责任单位:质监站、县区国动办)

3.加强自建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顶板开裂、孔口破坏、渗漏水严重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隐患,以及影响地面建筑、交通安全等隐患;同步检查应急预案、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储备,闲置人防工程的密封管理等情况;检查自建人防工程承租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应急值守和水、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责任单位:防护工程科、人防工程管理所、县区国动办)

4.加强人防从业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设备企业资质证照、人员、生产场地、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生产场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堆放场地采取防水、防潮、防变形、防碰撞等措施,喷淋系统运行状况、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标识标志设置、违规搭接用电和线路裸露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应急疏散预案、人员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责任单位:防护工程科、质监站、县区国动办)

(二)深入排查整治办公场所、指挥场所安全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办公场所、指挥场所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预案设置,安全出入口及疏散通道畅通状况,消防、灭火设施设备配置,用电用火用水用气设施设备情况等。(责任单位:综合科、信保中心)

(三)深入排查整治防空警报器基站安全风险隐患

主要检查防空警报器和天线设置、电线线路老化,以及天线及设备完好、设备用电安全等情况,防止防空警报器误鸣。(责任单位:战备动员科、信保中心)

三、进度安排

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印《全市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全面开展全市国动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县、区国动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开展本辖区内国动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县、区国动办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攻坚行动,对国动领域和辖区内的人防从业企业、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调研督导、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国动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全市国动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向市安委会积极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具体责任人员全面履行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督促安全生产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各方面、全链条压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全面配置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并保持状态完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二)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物质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维护”原则,督促责任主体单位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等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严禁损坏、挪用、占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通风系统、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运行正常。防汛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配备防汛沙袋、防汛挡水板等防汛物资。保持人防音响警报器完好,做到灾时预警报知。安全生产主体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安全生产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严肃制度落实,要通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落实到基层末梢、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大约谈、通报等追责问责力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四)建立周密高效的预案和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国动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抢险救灾应急支援方案,防火、防汛、防冰抗冻等抢险救灾类预案,确保预案贴近实际、科学合理。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每一名责任人员都能够第一时间按照预案规定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快速响应。

(五)加强国防动员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人人维护国防动员领域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重大隐患排查、亲自过问整治保障,分管负责人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入、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二)严格措施落实。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既要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又要紧扣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具体工作要求。要切实加强调度和督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措施落地,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措施不落地。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围绕摸清底数情况、落实工作措施、排查风险隐患、整改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不切实整改,以及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