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防工程质量市区协同监管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07 18:4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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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人防工程质量市区协同监管的通知

 

三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力度,有效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和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属地监督管理的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22年9月1日起,三区区辖范围内在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市区协同监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区住建局将辖区范围内监管项目中涉及到的人防工程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防护方面包括: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防化、战时使用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管道,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等

二、各区住建局应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每年度按要求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和脱产培训。

     三、受市防空防震办委托,各区住建局可独立开展人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的监督工作。监督记录和整改回复,及时交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归档。

四、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的质监巡查和各项验收监督工作,各区住建局应派员参加。

五、质量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和参建单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令立即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空防震办通报。情形严重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规定实施处罚和惩戒。

 

 

 

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