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27 10:02 字号:

20201124日,淮北市防空防震办经过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淮北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防空防震〔202045,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中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防〔202062号)对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具体列举了4类可以进行专家论证的易地建设条件,我办针对文件中专家论证工作没有具体规定的实际,依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86号)、《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安徽省民防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家论证工作中的专家库建立、专家资质、论证会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规范细化,并向社会公布。《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规范人防行政许可审批,限制自由裁量权,也有利于帮助企业了解并用好人防易地建设政策,提升人防涉企服务水平。

二、《通知》修订过程

    形成修订草案后,征求相关各部门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党组会研究,会议审议通过;11月24日以市防空防震办文件印发,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文件中的“一、涉及项目范围”规定了4类可以申请进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论证的具体类型。详细内容得具体依据就是省人防办下发的皖人防〔202062号文件规定。

第二部分:建立专家库以及专家库成员具体的条件和聘任程序。文件的中“二、建立专家库, 三、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四、专家库成员聘任程序”作为文件的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专家库中的专家从社会相应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中聘请、专家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分类和必须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相关专家的聘任程序等。

第三部分: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和组织实施程序。文件的中的“五、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六、组织实施程序”作为文件的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的具体的要求,明确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在组织实施程序中对企业如何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进行了细化,并且明确了专家论证会由市防空防震办负责召集。

第四部分:对专家的要求。对在论证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形,以及存在其他特别严重问题的,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

四、《通知》解决的主要问题

1.解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论证专家库建立的问题。对专家的成员的所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专家组成员应该熟悉建筑施工设计和地质勘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70岁;对专家库成员的聘任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专家库成员每届聘期三年。聘任期满,经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等综合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对建立专家库具体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专家库中的专家从社会相应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中聘请;专家库按照专家的专业类别进行分类,专家的专业类别包括设计结构、地质专业等。

2.解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的问题。并且明确规定论证会上的专家组成员由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并由专家组推选一名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主持论证;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

3.解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家论证会组织实施的问题。明确要求由市防空防震办召集专家进行论证,从专家库中分专业随机抽选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专家组;涉及面较广、争议性较强或者情况特别复杂的项目,应当有5名(含)以上专家参加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组成员数量应为单数,相关的论证结论应在《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工程地质论证报告表》现场填写并签字。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市防空防震办李伟,咨询电话:3890117